10月份燃油附加费 生效时间
UPS 7.5% 10月1日-10月31日
DHL 12.25% 10月1日-10月31日
TNT 9.5% 10月1日-10月31日
FEDEX 9.5% 10月1日-10月31日
客服热线 180-1793-8787
公司传真 021-39538385
021-39537077
朱小姐 186-1692-0159
郭先生 137-6189-7356
林先生 180-1793-8787
运单背书说明
快递条款
1. 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时应逐项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运单上指定内容;
2. 寄件人名地址应详细准确,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快件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联系;收件人地址仅为邮政信箱号码的快件一律不予收寄;本公司对快件地址错误或不详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
3. 快件内不得夹寄现金,危险品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运人禁止作为快件交运的物品;对寄件人违反禁、限寄所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相关规定,当快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快件的运费标准将按照其体积重量予以收取。具体计算公式为:长cmX宽cmX高cm/5000=体积重量(kg)
5. 为保证快件顺利通关,请在相应栏目内用英文详细、如实向海关申报快件内件(包括文件资料)的品名、件数、重量、申报价值及原产国等项目,同时任何物品类快件都应随附以英文填写的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否则将可能导致通关延误(发票样本见下载中心);
6. 对地址有误、不详或夹寄禁寄物品的快件,在退回时由寄件人承担退件运输费用;如寄件人不需退回,则相关快件将就地销毁;
7. 补偿标准
    (1)对丢失、完全损毁的商务资料类快件,根据国际运输条款标准每件最多赔偿100元人民币,并退回已收取的该票快件的运费;
    (2)对丢失、完全损毁的物品类快件,根据国际运输条款标准每件最多赔偿100美金,并退回已收取的该票快件的运费,已购买额外保险的除外;
    (3)本公司对不可抗拒力和间接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