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燃油附加费 生效时间
UPS 7.5% 10月1日-10月31日
DHL 12.25% 10月1日-10月31日
TNT 9.5% 10月1日-10月31日
FEDEX 9.5% 10月1日-10月31日
客服热线 180-1793-8787
公司传真 021-39538385
021-39537077
朱小姐 186-1692-0159
郭先生 137-6189-7356
林先生 180-1793-8787
直邮台湾邮件 注意收寄要领

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全面开办邮政业务和邮政汇兑业务,为使员工更好地掌握收寄要领,现就受理该项业务时容易混淆的一些问题做以下几点提示:

1、单式的使用。

直邮台湾地区的台湾包裹(340)、台湾EMS(441),必须使用新版《国际(地区)包裹七联单》和《国际(地区)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办理非邮政渠道寄递的台湾快件业务(440),仍使用原《台湾快件七联单》。;


2、单式的书写。

直邮台湾邮件的单式及邮件封面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HINA”、“中华民国”、“ROC”、“REP.CHINA”等字样。收寄件人名址栏可使用中文填写。;

;; 
3、业务操作。


支局收寄人员在受理直邮台湾地区的邮件业务时,一定要确认用户要使用的是台湾EMS,还是台湾快件业务。

经转局的国际分拣部门在接收各支局发至的使用原台湾快件七联单的邮件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确认是错用单式的方可做退回处理。

建议分拣人员从以下特点进行区分:

1、原台湾快件业务发递单的左上角不会出现汉语拼音的局名,而新的台湾EMS发递单左上角有打印的大写拼音局名字样。

;2、台湾快件与台湾EMS的起重均为500克及以内,资费为90元,但每续重500克的资费是不一样的,台湾EMS是30元,而台湾快件是40元。

上海国际快递声明:以上文字转自互联网!